我记得,戏曲广告有一个古老的形式,那就是“长脚”或称“长人”。这项传统始于清末时期,当时绍兴文戏中就已经保留了下来。尤其是在浙江城乡地区进行演出,“长脚”的这种流动广告方式显得格外有效。然而,在上海,这种做法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被废弃。
每当戏码确定之后,就会由前台雇工数人分头前往不同的区域,他们肩负着扛起一块长柄木牌,上面书写着当日的戏码和主要演员信息。一边走路,一边敲打锣鼓(或者摇晃铃铛),他们还要大声地吆喝,以此来吸引更多的人群。这是一种非常直接且有效的手段,能够迅速地传播消息并招徕观众。
1938年初,我还记得姚水娟领衔的越升舞台在通商剧场的一次演出中,“长脚”的口头广告词是这样的:“绍兴新到上海女子的笃班,将在通商剧场准确日期登台。几十名妙龄少女将共同上演生旦净丑角色。她们拥有珠喉玉貌、色艺双全,是崭新的风味!今天晚上的节目是《仁义缘》,夜间则是《沉香扇》。这部作品充满了悲欢离合和噱头,让人忍不住想要观看。如果你想买票,请不要等到最后一刻,因为座位有限!”